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遊戲規則
被點到名的人要作~

1. 發一篇文章寫自己的五個怪癖
2. 下方再點名五個好友也要寫五個怪癖

我被幾米麻~~點名
哈哈!那也湊湊熱鬧囉.

我沒有啥怪僻ㄟ
不過就是:

1.報紙被翻過就不碰
2.坐任何交通工具只要不是當駕駛就自動睡著
3.一天沒吃肉覺得會活不下去
4.不買須要用皮帶的衣褲
5.老闆,來盤鵝啊堅,不要鵝ㄚ哦!
或是;老闆,我要一碗甜不辣只要貢丸和菜桃!
(這可以算怪僻之一嗎?)

被點到名的各位
麻煩寫下五個怪癖分享哦~

波吉麻~~
達亞麻~~
米嚕麻~~
Kitty ~~
小麥麻~~

阿惠,妳早早被米麻陷害.
要不,我這邊還是會有妳的名字滴.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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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ocolatemo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